安全健康与环保
环境保护

2017年,公司认真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部委节能环保政策要求,健全工作体系机制,强化节能降本增效,突出环保风险管控,节能环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完成年度控制目标,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一是健全绿色体系,夯实节能减排管理。加强组织管理体系,设立或指定节能环保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管理人员,健全「总部、二级企业、矿(厂)、区队(车间)」四级组织管理网络;强化目标管理体系,结合考核目标和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将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分解到二级企业,并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对所属企业进行了节能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完善制度管理体系,有序推进所属企业环保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节能环保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全过程管理。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格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加强环保验收管理,加强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主要污染物源、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三是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全面开展电厂烟气治理、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升级、煤尘治理等工作,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且排放量同比大幅下降,工矿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四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废水治理,提高循环利用水平。鄂尔多斯乌审旗新能源化工基地至图克工业园输水管线项目投产,目前鄂能化公司、远兴公司、蒙大公司等3家煤化工企业生产用水主要来自经处理后的矿井水,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实现零排放。远兴公司、鄂能化公司浓盐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产出合格硫酸钠、氯化钠产品。对煤矿废水处理回用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提高了处理水平和回用效率。

五是开展生态恢复,建设绿色矿山。将绿色矿山建设与生产建设、土地复垦、水土保持,以及当地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协调。目前有平朔集团安太堡煤矿、上海能源公司姚桥煤矿等9座矿山被确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其中,平朔公司已完成造林6万多亩,复垦土地3.2万余亩,排土场植被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土壤肥力、水土保持、植被品种、生物物种都比开发前有所提高和改善。

六是深入推进节能管理。指导所属企业开展能源信息化管理、规划、审计、对标等工作。陕西公司、蒙大公司等煤化工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对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实时、准确的动态监管,实现了能源管理「班跟踪、日平衡、月结算」。

七是加快推进碳排放管理工作。公司所属煤化工、电力行业的企业明确了碳排放管理机构和人员,完成了碳排放历史数据的核算、核查工作,相关业务人员多次参加了公司和地方政府组织的碳排放管理及交易培训。启动了公司碳排放管理模式及碳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研究工作。

八是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采用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形式在全公司范围举办环保政策专题讲座和管理业务讲座,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编发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重要论述摘编》、《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汇编》,在全公司范围普及了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理念,进一步提升了全员依法做好节能环保的工作意识和水平。